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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贵病 第13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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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季辰这时返回雅间,颇为神秘地问:“你们知道刚刚楼底下那个人是谁吗?”

朱景舜配合地问道:“谁啊?”

“鼎鼎大名的陆云昭!我在曹州牡丹大会上见过他,那诗才……”叶季辰伸出大拇指。

朱景舜微微张开嘴巴:“那竟是陆希文!他在发解试上写的策论《三冗陈弊》都已经被人印出来卖了!唉,我竟然没有跟他说上话!”

“人家哪有空跟你说话?辅国公周海生本来是这次科举的主考之一,因儿子要考试才避嫌。若是能攀上辅国公这棵大树,陆云昭倒也不用怕礼部试有人为难他了……我朝历来有榜下择婿的传统,你们知道的吧?”

朱景舜一拍掌:“我想起来了!六妹妹,他应该算是你的表哥吧?你们可曾见过?”

☆、 梦醒

绮罗点了点头。何止是认识,简直是熟悉。所谓榜下择婿,就是科举放榜的时候,高官在及第者中挑选女婿,当日便举办婚事的也不在少数。表哥是要娶那个周敏君吗?

“六妹妹,他是怎样的人?真的像传闻说的一样,才高八斗,不爱与人亲近吗?”朱景舜追问道。他对陆云昭实在是太好奇了,他们同样是卑贱的出身,后者这几年却如天上云一般受众人追捧。朱景舜虽然没有陆云昭那样的盖世才华,但也梦想有一日能带着娘脱离国公府这个苦海。

绮罗不知道怎么说。表哥对外人一向很冷淡,对自己却总是很温柔的。大概因为有小时候的种种牵绊,还有因为她知道他日后身居高位,总是下意识地巴结着?

“陆云昭那么傲的性子,就算绮罗认识也未必熟悉。景舜你就别问了,快点菜吧。”叶季辰探头看了看楼下的菜牌,“你们想吃什么?”

“我,我想吃蟹。”朱景舜抿了抿嘴唇。国公府的每个院子都是分开用膳的,在朱景舜童年的印象里,只有每个月父亲来的那次,娘才会准备大鱼大肉,平常他们都吃得很清淡。

“好。绮罗呢?”叶季辰随口问道。绮罗回答:“我喜欢吃虾。”

叶季辰“哦?”了一声,笑道:“竟然跟我一样。”

绮罗幽幽地叹了口气,腹诽道:我是你生的你养的,口味当然跟你一样了。

街上热闹繁华,林勋沉默地坐在轿子里,摸出了怀中的一抹白毛,放在手里细细把玩着,缓缓闭上眼睛。有一只浑身白毛的狐狸忽然跃入他的脑海里,冲他摇了摇尾巴。

那狐狸他养了两年,刚开始只会咬他,龇牙咧嘴地凶。后来他耐心地喂它,给它的伤口涂药,把它抱在怀里同睡,它便越来越喜欢他了。他走到哪里,它便跟到哪里,甚至连在军帐中议事,它都要窝在他怀里。左右的副将都说,他再这样宠下去,小狐狸会散失在野外生存的能力,再也回不到森林里去了。

他明白,它终归是属于自然天地的,他养它是会害了它的。

他有意放它走,它却不肯走。他把它挡在帐外,它便在外面“呜呜”地叫一整夜。后来他没办法了,让人把它带到深山中放养,可没想到过几天,它满身是伤地找了回来,可怜巴巴地望着他。

连士兵们都心软了,让他索性一直养着它,就当是养只宠物了。可他仍能记得第一次在林子里看见它时,它还小,有一双狡猾机灵的眼神,虽然腿受伤了,却有兽的气质,竖起浑身的毛与他对峙。他希望它回到自己的世界去,保持那份天性,而不是变得不像只狐狸。

所以他不再理它,甚至下令不给它东西吃,不许它近身。它每日趴在他的帐边,一点点地瘦下去,别人偷偷给它食物它也不肯吃。后来有一天,它发疯了一样过来咬他的裤脚,拼命把他往军营外面拖。他刚好有紧急军情要处理,怎么喊它都不肯松开,便狠狠地把它踢开。它在地上翻滚了一圈,再抬头看他时,眼里是满满的哀伤和恨意。

小狐狸一瘸一拐地离开了。它的身影刚消失,便发生了地动。军营背山驻扎,山上的大石纷纷滚落下来,砸坏了不少军帐,还砸死了不少人。他这才知道,它是在救他。

后来他离开那个军营的时候,副将在山涧里找到了它的尸体。没人知道它是怎么死的,只是当他看到副将把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尸体抱到面前的时候,分明感到自己的心在抽痛。从小他就在父母的争执中长大,他们给他最好的一切,却独独没有给他爱。这是第一次被深深地依赖眷恋,他不是不开心的。若他自私一点养着它,不把它赶走,它是不是就不会死了?

轿子晃了一下,林勋睁开眼睛,从容地把那团白毛放进怀中。护卫在外面说:“世子,我们被人拦住了。”

郭雅心仍是每天去松鹤苑给长公主请安,有时哪怕坐着不说话或者长公主根本不见,她也从没有间断过。

赵阮的禁足取消后,也是每天都来松鹤苑,只是从不跟郭雅心说话。她讨厌郭雅心那副温柔谦恭的模样,看起来楚楚可怜,实则是博取男人的同情,狐媚得很。自从被朱明祁治过之后,她这段时间安分了许多。京中勋贵圈多少因为那天寿宴的事在背后嘲笑她,连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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