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1)(2 / 3)
但是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我就记不得了,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已经像是个思春的少女,满脑子都是他,弯成了一盘蚊香,早已掰不直了,一扭就碎。
我一路追着他,从小学到初中,初中到高中,除了大学外,一直到工作,都追随在他身边,就像是林巍说的那样,像一条哈巴狗,虽然我很是厌恶这种说法,不过细细一想起来,的确是啊。
我曾经想过,这样的日子也许是最好的吧,在他的旁边扶持着他,紧紧追随着他,工作累的时候偶尔还能看看他,当他的得力助手,最后成为他一生的挚友,也是好的,王洵那样的人,不可能喜欢上男人的。
可是到头来哦,我倒是成了他嘴里的那个关系不错的邻居,连朋友都算不上,你说寒不寒心。
二十多年的爱恋,起于王洵,败于王洵,我的确是累了。
若我是个血性男儿!
可是我不是,我还是做了缩头乌龟,当天便抱病回家,一封辞职信发到了王洵的邮箱中,然后清算了下我这些年的资产,思忖良久后,当晚就买了一张前往英国的机票。
刘女士(我妈)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就去世了,我可以说是孑然一身,没有一丝牵挂,所以走的时候也十分的潇洒,过了这么久我才领悟到她死前和我说的那句话,有些人,终究是有缘无份,不是你的,强求不来。
我为他奔波了这么些年,也是时候给自己放个假,为自己活着了。
可是,我乘坐的那班飞机,因为机翼起火,坠在了海中,那片红光,是我见过最后的颜色,火红的一如我曾经对王洵的爱恋,但最终沉入海中。
同时我也在想,要是我真的死了,被人发现后,能通知的人就只有他了,我无依无靠,没了最后的念想,倒也死的不冤,但不知道他在得知我死讯的时候,会伤心吗?
等我醒过来我就回到了十六年前了,回到了我即将升入高中的那个暑假,咳咳,其实这个点也不是个好时间,在十几年前,我曾摔断了腿,过上了一段需要人扶着才能如厕的日子。
于是现在的我一只手撑着我的拐杖,另一只手撑着郑宝坚实的肩膀。
郑宝哎哟喂哎哟喂的怪叫:嘉裕好重,嘉裕好重
我瞥他一眼,正当我假意放开他时,他又把我的手一捞,邪笑道:小妖精,哪里逃~
然后我俩搀扶着,笑成了一团。
其实我以前没和郑宝这样的人接触过,因为我的小学和初中,都和王洵是同班同学,我们两家又是邻居,上学一起,放学一起,王洵占据了我生活的一大半,就算有其他说的上话的人,我也没有怎么深交,我周围的圈子,除了王洵,便是和王洵玩的好的。
甚至到了高中,我随着他一起考到了本市最好的这所华南高中,可是我的成绩略差他一些,王洵的成绩就算不是名列前茅,也可以到华南的实验班里,而我拼了一口老命只能进华南的普通班,我记得那时候我听着自己的成绩和王洵差了那么多,铁定不能在一起了,还在我妈面前闹了一场,最终我妈敌不过我对于学习的热爱,把她小学同学的关系都用上了,终于把我塞进了王洵的班级里。
要是现在的我遇上了当初的我,肯定会摸着小嘉裕的脑袋,劝一句,何必呢?没了王洵,你还有更广阔的人生,也许就当上ceo,迎娶高富帅了呢?
但是那时离开学只有二十来天了,重新择校已经来不及了。
所以,在错事发生之前,我又以自己智商跟不上好班级高质量教学的缘由,央求我妈把班级又调回了普通班,至此,我的人生,终于是开始偏离了原来的轨道,我与王洵也最终会像两个到了岔口分道扬镳的人一般,越走越远。
我与他,本来就不是一路人,重活一回要是再在同一个地方栽上一次,那便是我谢嘉裕的不对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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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洵回来了
郑宝是我新班级的同桌,其实我也不是个自来熟的人,虽然在王洵面前挺爱闹腾,但是在别人面前也是挺沉的住的一人,以前林巍老是嘲笑我,说我表里不一,尽在外人面前装深沉,其实对于他,我那是真不想搭理。
但是郑宝是个例外,大约是他那条神经被他妈生的太粗了一些,我两见面,就像是失散了十几年的家人一般。
郑宝小心翼翼的搀扶着我,嘴里说道:白天有人来找过你,但是你被你妈接去医院做检查了,没碰到。
我单手举着拐杖,没多想,问道:谁来找我?
郑宝说:一男的,长挺高,反正比我高一些。
比郑宝还要高?我挑眉,郑宝已经有一米八出头了,我在我记忆中寻了寻,寻了一圈,身边认识的人有那个块头的还挺多,一时不知道是谁。
剃个寸头,皮肤有点黑,来找你的时候脸色不是很好,我说嘉裕,你是不是惹到什么人了。
我连忙否认:我可是个四好青年,从不惹事。
郑宝说的那个人,是王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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