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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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蹭美女的跑车坐,绝对是一件无比惬意的事情。这种感觉,甚至比隋戈自己开跑车好了无数倍。

尽管,从学校到植物培育基地,不过就是两三分钟的车程。

大怪蜂

次日清晨,天刚亮。

此时,躺在床上的隋戈已经醒了,不过他并未起床,而是眯着眼睛,盯着阳台上的动静。

花盆中那株萝卜,很快就要吐纳元气了,如果真有人在盗取这株萝卜的草木元气,那么他一定会准时出现的。隋戈同学,正等待对方的出现。

晨光越来越亮。

时间一点点的流逝。

阳台上却并无动静。别说人影,就连鬼影子都没有一个。

隋戈正在诧异,忽地,一个小拇指大小的黑点出现在隋戈的视野当中,那黑点移动很快,一下子就栖落在萝卜的茎秆顶端。

很显然,这东西就是罪魁祸首!

隋戈溜下床,轻声轻脚地往阳台靠近,隔着玻璃观察着动静。

出乎意料的是,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的东西,竟然是一只蜜蜂。

一只大得出奇的蜜蜂!

这只蜜蜂,足足有小拇指大小,比马蜂的个头还要大。

而且,这只蜜蜂身上的环纹和翅膀,都是金色的,隐约透着一种王者的霸气。

的确,这只蜜蜂很有霸气,而且还很霸道,否则哪敢动隋戈的东西。这只蜜蜂栖息在萝卜茎秆顶端之后,便将屁股伸了出去,并且将它的螫针刺入到萝卜的茎秆当中。

“麻痹的,这只该死的蜜蜂居然会‘采阴补阳’么?”

看见这只蜜蜂竟然用螫针“强奸”他的萝卜,隋戈心头大恨,心说这萝卜可是老子亲自培育出来的,老子自己都还舍不得“采补”,还能让你这只野蜂给采了?

不过,隋戈也有些好奇,这只蜜蜂还真是不一般,居然都知道采补草木元气。不过,这东西能够长这么大的个头,想必也是有些灵性。

但有灵性又如何,这蜜蜂敢跟隋戈同学抢东西,那就是虎口夺食,隋戈自然不能放过它。

于是,隋戈从书桌上抄起一本《人之初体验》破杂志,准备用它将这只蜜蜂拍死。

以隋戈现在的修为,行动速度何其之快,只见他拉开阳台的门,整个人火速闪了出去,当真比兔子还要敏捷,手中卷起的杂志,更是快逾闪电,往那只蜜蜂扫了过去,准备将它自己拍死。

唰!

隋戈手中的杂志极其精准地扫向怪蜂,眼瞅就要将其扫飞,但让隋戈没有想到的是,就在杂志快要碰到它的一瞬间,怪蜂忽地腾空而起,千钧一发地避开了隋戈手中的杂志。

不仅如此,只听见“嗡”一声,这怪蜂火速冲向了隋戈脸庞,速度快得简直难以形容。

隋戈避之不及,只得挥动左掌挡在了脸庞前面。

哧!

怪蜂调转屁股,在隋戈的掌心处蛰了一下,然后飞速闪远。

一击即中,远扬千里。

痛!痛!痛!

被那怪蜂蛰过的地方,简直痛入骨髓。

更要命的是,整个手掌立即肿了起来,变成了猪肝色,而且迅速往手臂上蔓延。

可想而知,这怪蜂的毒性是何等之强!

隋戈眼疾手快,赶紧将一根九叶悬针松钉在了手臂经脉上,阻止了毒气的蔓延。

但是,这蜂毒厉害无比,光是凭借九叶悬针松的乙木针法,以隋戈现在的修为,根本无法清除蜂毒,不过幸好能够阻止毒气蔓延,否则隋戈同学怕是要死翘翘了。

隋戈怎么都没有想到,这只怪蜂竟然如此厉害,轻易就将他的手掌蛰破。

看来的确是小觑了这只怪蜂,毕竟,这怪蜂都知道吸收草木元气,采阴补阳了,显然不会是什么省油的灯,而隋戈同学居然还想用一本破杂志拍死人家,的确是有些轻敌了。

大意了啊!

隋戈在心头叹息一声,今天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辛苦养的萝卜让“狂蜂浪蝶”给采了不说,自己的手掌也差点就废了。

不过,现在可不是抱怨的时候,要是不抓紧时间解毒的话,隋戈的这手掌,可真得废了。

隋戈脑子一转,很快便从神农仙草诀当中配出了一副蜂毒的解药。

主要都是一些寻常的药草,但是有一剂关键的药引,却是有点麻烦——

人奶。

要解除蜂毒的话,人奶可是必不可少的,尤其是这蜂毒如此厉害。

但是,隋戈同学要上哪里去弄人奶呢?

这时候,隋戈的脑子当中忽地涌起了沈君菱那波涛汹涌的样子,但旋即自己暗骂自己道:“这他妈都什么时候了,居然还想这些东西。况且,沈君菱又没生娃,胸再大也挤不出来奶啊!”

这倒是有些麻烦了。

这蜂毒虽然暂时不会蔓延,但显然剧毒无比,如果不及时治疗,恐怕这个手掌就保不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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