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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4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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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带人把野猪捉了,摘了五六个大果,一并送回去军营。志冲品尝了这种水果,有独特的香气,果肉跟蜜一样甜。

“只是有些粘,洗不掉。”公主很不喜欢果皮下的白色粘液,粘得她满手都是。

“娘子张嘴就好啦。”狄青用小刀削去果肉上面的丝丝,“还要吃吗?”

志冲摇了摇头:“不吃了,让人用快马送两个大果回去给哥哥。哥哥一向吃人嘴软,不会计较我们进入交趾国一事。有他顶着,朝臣不敢有异议。”

虽说将在外,君命有所不受。大臣们如果知道鲁国长公主公主进入交趾国,肯定会有异议。

一周后

官家得到前方最新战报,说鲁国长公主进入交趾。他不觉得妹妹有错,反而十分羡慕。

他还没去过交趾国旅游呢!

公主说去交趾国游山玩水,官家信了。他信了,朝臣不得不信。大宋法律并没有哪条规定,说不许公主出国旅游吧?

“陛下,鲁国长公主此举,臣认为不当……”

有谏官要上奏,官家拿着小刀,充耳不闻。他戴上自制手套,兴致勃勃地割开波罗蜜的果皮。他穿越了好几辈子,全赖妹妹的福,叫他头一次吃到进口菠萝蜜!

唔,这个菠萝蜜好香,好甜!

七成熟的菠萝蜜从树上摘下来,运送到东京,成熟度刚刚好。整个福宁殿都是水果的香气,欧阳修站在其中,心想自己是不是能分到一块?

这个果子如此之大!

萧靖把菠萝蜜的果肉取下来,别人都不会开这个果子,只有他会。他取了满满三盘果肉,让张茂则送到后面的坤宁殿,交由皇后分配。

割了小半个,剩下的菠萝蜜起码有六七十斤!

“鲁国长公主待朕真好!”官家一脸感动的表情,“公主外出游玩,不忘给朕送特产土仪。朕给你们每人分半斤果子,你们吃了公主的东西,不许再说她不好。”

众臣:“……”

这回真的是吃人嘴软。

欧阳修分了一兜子菠萝蜜,扒下来十几块果肉。他和老婆孩子共享水果,满室芬芳,回味无穷。他觉得交趾国的大果好吃,只是果核太大了。

比蚕豆还要大。

“要不我试一下,看果核能不能煮熟?”杨氏见他一脸“好可惜、没吃够”的表情。

欧阳修纠结了半日,道:“有劳夫人了。”

他虽然嘴馋,并不觉得煮熟的果核可以吃。结果,果核经过烹煮,居然十分粉糯,入口有一种特殊的香气。有点像吃板栗,却是不一样的风味。

欧阳修高兴地把这个试吃结果告诉皇帝。

萧靖得了两个菠萝蜜,一个分给大臣,一个留着自己吃。他身边围着一群小孩,五个娃是他的,另外五个娃是志冲和狄青的。

多肉和葡萄一左一右地扶着金娇娘,小胖腿走起来越发利索。亚洲狮对菠萝蜜并不感兴趣,虽然从某种层面上,它们算是老乡。

“吃——”

“吃——”

第一声是多肉喊的,第二声是葡萄喊的。他们年纪最小,哥哥姐姐把一线的位置让给他俩。有宫人就地铺好席子,一群小孩坐在上面,排排坐,分果果。

金娇娘充当人肉靠背,占了大半张席子,让多肉和葡萄挨着。

萧靖在分菠萝蜜。

他把果丝和果肉分开,跟孩子们讲解这一种水果:“菠萝蜜的果丝上面沾着粘液,不能直接触碰,不然很难洗掉。果丝洗干净拿来炒肉,甜丝丝的,挺好吃的。果肉你们吃过吧,还有果核也能吃,跟板栗一样香……”

作者有话说:

保护动物人人有责,请不要伤害野生动物。公主下令射杀象军仅出于剧情需要,不代表作者三观。

侬智高的结局如何,没有太多史料记载,死于广源州纯属作者虚构。《宋史》记载:迟明,青按兵入城,获金帛钜万、杂畜数千,招复老壮七千二百尝为贼所俘胁者,慰遣之。枭黄师宓等邕州

城下,敛尸筑京观于城北隅。时贼尸有衣金龙衣者,众谓智高已死,欲以上闻。青曰:“安知非诈邪?宁失智高,不敢诬朝廷以贪功也。”

大概意思是,狄青发现有尸体穿着龙袍,将士们都说侬智高已死,狄青不信,怕是有诈。狄青上报侬智高失踪,没说他死。有一种说法是侬智高从邕州逃到大理国,在大理国被杀。感谢在2021-08-25 00:16:29~2021-08-25 22:31:5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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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祯无遗憾(95)

◎宋仁宗收到宠物用品◎

交趾国王李德政再怎么不愿意, 还是让志冲顺利抵达国都升龙城。

原因无他,因为她是大宋公主。

而交趾国是大宋的属国, 且不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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