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节(3 / 4)
的节奏……
三十乡年前,提篮桥监狱幽长的甬道两边的铁栏杆里,人满为患,喧嚣骚动,散发出死尸与粪便的恶臭。彼时,他还不是狱警,更不老他专办各种杀人大案,登上过《申报》,被百乐门的小姐们献过花,他常到监狱提审犯人,穿着灰色风衣,笔挺的皮裤,锃亮的靴子,偶尔戴上昵质礼帽,嘴里叼根烟斗。他很容易被认出来,有人向他吐口水,笑声邪恶。他穿过甬道,仿佛经过动物园,他把杀人犯看作野狗,绑票团伙当成黑鱼,扒手大王视为猴子,但他没看到过狼,也没有看到过狮子样的罪犯。一九四九年,许多警官去了台湾,唯独他留在上海市警察局,完成与解放军的交接。他为什么不走?因为是那福州路啊,有他喜欢的书店和姑娘。几年后,这条路上的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,都搬去了北京。而作为前名侦探,他走出福州路185号,踏上去白茅岭的卡车,带领五百名少年犯,从此二十年如一日,再没回家。
老狱警又踩灭一根烟头,看着监房床铺上的死尸。为子复仇的母狼,或许只是示威——它能轻易杀死任何人,在任何地点、任何时间。
但他仍有疑惑,在狼杀人的同时,这间牢房里还有十二个人,难道都没有任何察觉?
一个年轻囚犯说:“我看到了。”这小子戴着眼镜,不像其他凶恶的惯犯。他的铺位就在死者旁边。后半夜,他被身边某种动静惊醒,闻到一股刺鼻气味。恐惧充盈了心底。睁开眼睛,月光穿过铁窗照亮监房。有团巨大的黑影,趴在旁边的大块头身上——难道有人半夜来鸡奸?为何没有反抗?不对啊,旁边那家伙可是个狠角色,平常在监狱里横行霸道,都是他干别人的,怎么可能被别人干?不,那个……好像……不是人类。不错,它刚咬断了大块头的咽喉,满嘴都是人血。它也看到了他。
狼的目光。他说这辈子都不会忘记,在凌晨时分的白茅岭,监狱的床上看到一头刚杀过人的狼。狼的鼻子距离他的鼻子,不会超过半尺。狼嘴里喷出的热气,带着死人的血腥气,灌进他的嘴巴。狼狠狠地瞪着他,几乎透过他恐惧的眼球,看穿他悲催的前半生。他不敢叫喊,没有发出声音。狼在警告他,要是把其他人吵醒,立刻咬断他的脖子。他直视狼眼几秒钟。幽暗的、绿色的却又像宝石般的狼的目光。德国纳粹的,意大利法西斯的、日本鬼子的、美帝国主义的、地球上一切的邪恶与残忍的目光,都不如昨晚那双目光。
在脖子被咬断之前,他闭起眼睛,强迫自己趴下装睡。他能感到那头狼从床上起身,脚步像猫似的,静悄悄地离开监房,从铁栏杆间钻出去。他躺在尸体旁边,自己也像尸体一动不动。直到天亮,囚犯们陆续醒来,才响起男人们的尖叫。
狱友们都不责怪他,毕竟当他发现时,旁边的人已经死了假如他发出叫喊,非但自己白白送命,周围那些囚犯惊醒,恐怕也会被这头野兽咬死。所以,他的沉默,反而救了一屋子人的性命。
老狱警记住了这张年轻的面孔,也记住了他的囚犯编号:19077。
大雪一连下了十天。从白茅岭农场建立的那天起,就未曾下过这么大的雪。自狼在监狱里吃人那晚以后,白茅岭人人自危,为了避免在睡梦中葬身狼口,他们轮流说鬼故事吓唬自己。狼的体形虽大,骨头却很纤细,传说有缩骨之术,能钻进很小的洞或缝隙。毫无疑问,又是那头复仇的母狼。
唯独老狱警,照旧抽着大前门,蜷缩在宿合火炉边,迎来一九七六年的最后一天。默算日子,等到过完年,还有四十九天,就能熬到退休回上海了。
这天黄昏,劳改犯点名时,发现少了一个人。
干警们搜索了整个监狱,包括白天活动过的荒野。
冬天出来劳作的犯人不多,岗亭外放哨的士兵,偶尔也会走神,尤其当风雪弥漫,模糊了视线之时。那年头的白茅岭,越狱并非难事。别说是人,连狼也能翻墙。某年夏天发洪水,砖砌的监狱全被冲垮,有几个囚犯和干警一起被淹死。水田和茶园紧挨着山林,夏天下地劳动的时候,趁着别人稍不注意,囚犯就能轻易逃跑。
越狱者的结局,无外乎几种——被执勤的哨兵开枪击毙被军警搜捕抓回来枪毙逃到山上被狼吃了。还有更惨的,九死一生逃回上海,家里人却不敢收留,身无分文还没有粮票,露宿街头,饥寒交迫,为了能吃上口饭,索性再奔回白茅岭报到。
若在平时,早就全员出动搜捕了。不过,今晚零下十五度,在这样的雪夜上山,等于自杀。越狱的犯人也是昏了头,就算侥幸没被冻死,也会成为饥饿狼群的晚餐。监狱决定,等到明天清晨再行动。但到那时候,要搜捕的就不是逃犯,而是逃犯的尸体了。
白头发的老狱警,蹲在监狱门口,给自己点上最后一支烟,努力回忆逃犯的脸,想着想着,却串到了别的什么面孔上。不同的脸像烙蛋饼似的,金黄的压着土黄的,从焦香四溢到冰冷僵硬。
雪,下得稀稀落落。月亮快从浓云间露出头了。白茫茫的山上点缀着黑色的毛竹与桔树。站在监狱前向东望去,山头轮廓分明,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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