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第48节(2 / 4)

加入书签

,十八岁,个头一米九几,体重一百八十斤,可谓白茅岭的巨人。他家在长白山下,半汉半鲜的村子,祖传的猎户,年年要打死上百头狼。他想,过了长江还会有狼?一定是老兵用来吓唬人的。第二天早上,战友们发现此人不见了,岗哨上有团血肉模糊的骨头,残破的军装,散落一地的灰色狼毛。掉在地上的自动步枪,尚未打开过保险呢。在白茅岭,老狱警亲眼看见过被狼吃掉的新兵蛋子至少有四个。

胸口有些冒汗,他解开风纪扣,一股寒风卷入领口。为了抵挡南方冬天的湿冷,他习惯于穿着厚厚的军棉袄,并牢牢系紧领口。他突然听到某种声音。隔着一片树丛,在手电筒的光束最末端,有黑影晃动。老狱警关掉手电筒,借助月光往前摸去。那影子行动缓慢,估计已耗尽体力。只差数步之遥,影子越发清晰,破烂的囚服在雪地中分外醒目。白天越狱的逃犯,能活到现在,也算走运了。必须要抓活的,不能开枪,要无声无息,像从背后偷袭的狼。老头趴在荒草丛里,半个身子没在雪中。

19077号囚犯,刚满二十八虚岁。青皮光头上发根茂盛,已近板寸长度。不像其他劳改犯,他的皮肤白净,嘴上有圈胡茬。最与众不同的是,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。大冬天口中呵出的白气,反复模糊镜片,目光也像盖着一副帘子,朦朦胧胧。乍看略像《南海风云》里的年轻舰长。去年夏天,南京军区的电影放映队,来到白茅岭放过一场露天电影。所有的囚犯、干警、职工,包括军人,一起坐在星空下,盘着腿,喂蚊子。

把这小白脸扑倒,干翻,捆住,不是轻而易举吗?

雪地里飞起团灰色,巨大的尾巴,月下龇牙咧嘴,牙齿白骨般反光。

“狼!”

该死的,那本该是他的猎物。但老狱警的一声“狼”,意外救了逃犯的命。狼的第一击,擦着逃犯的咽喉而过。狼爪将他扑倒在雪地。逃犯发出含混不清的吼叫,垂死挣扎,四肢乱蹬,抵挡狼的攻击,像被壮汉强奸的弱少女。

狼不明白,为何没有一击命中?自觉奇耻大辱,启动第二击。

四颗尖利的恶齿,再度逼近逃犯的脖子,眼看要噬血夺命。

枪声响起。56式自动步枪,三颗子弹,冒着火星,冲出枪管,响彻了整个白茅岭。逃犯本能地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。从狼爪底下脱身,摸了摸脖子,确信还跟脑袋连在一起。

他活着,狼也活着,均毫发无损。子弹射向黑漆漆的夜空,击向挂在中天的月亮。并非老狱警射术不精,而是狼与逃犯生死搏斗的瞬间,纠缠翻滚在一起,根本无法瞄准。56式自动步枪的杀伤力超强。就算打准了狼,子弹也很可能穿透狼的身体,击中下面的逃犯。还有一点,连发会产生强大的后坐力,导致第二发与第三发子弹往往不准。对于在白茅岭“关”了二十年的老狱警来说,狼不是陌生的动物。他能辨认出每头狼不同的细节,无论公母。这头成年母狼,体形比同类大些——白茅岭上的这群狼,大多魁梧雄壮。为消灭这头凶残的母

狼,农场上下折腾了两个月,不仅一无所获,反而丢掉不少人命。刚

才那几秒钟,是千载难逢的杀狼机会,也是将越狱者当场击毙的好时机。

但他的目的不是杀人,而是把活人带回监狱。

狼这种畜生挺小心的,知道自动步枪不是木棍,转身窜到雪地深处,消失了。

逃犯看到了老狱警,也看到了自动步枪。他知道是来抓自己的,要么被当场击毙,要么被抓回去枪毙,对于一个倒霉的越狱者来说,不可能有第三种结局。无论结局如何,总比被狼吃掉好些吧。逃犯选择了向政府投降。

囚服早被抓烂,苍白的脸上多了道血痕。眼镜顽强地挂在鼻梁上,只是有一块镜片已破碎,宛如布满裂缝的玻璃窗,将左眼的目光隐藏得更深。老狱警啐了口唾沫,用枪口用力捅他后背,“跪下!双手抱后脑勺!”

越狱犯闭上眼睛,老狱警从他的囚服里,搜出一把54式手枪,弹匣里七发子弹,一发不少。他将手枪塞回枪套。再不能被偷走了,他想。

“同志,我听说,对准心脏开枪,是最没有痛苦的死法,对吗?”

“完全说错了!打中心脏是最疼的!白痴!”

老狱警掏出麻绳,将逃犯双手别到后腰,打了个死结捆住逃犯站起来,比他高了半头。劳改犯要从事强体力劳动,但他的胳膊并未锻炼出肌肉,体形依然像黄豆芽。脸颊的血滴滴答答。老狱警抓了把雪,擦了擦逃犯的脸,以免血腥气引来更多的狼。他系紧风纪扣,用枪顶着逃犯后背,押解他往回走。白雪和月光彼此交映,四周全是黑压压的森林,监狱和农场还很遥远。

余光瞟到逃犯的眼镜快滑下鼻梁了,老狱警为他扶正眼镜,准确说出他的编——“19077,干吗要逃跑?”

“因为你睡了。”老狱警很想现在就毙了他,“逃就逃了,竟敢偷枪!”

“山上有狼,要是有一把枪在身上,还可以防个身什么的。”

“会用吗?”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