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历史 |

第1229章(2 / 2)

加入书签

的衙役……

下面的人不配合,阳奉阴违,县令也只能干瞪眼。

当然,两汉时期,无论是地方上的三老,和府衙中的各种差役,基本还算合格,因为有强烈的道德感、责任感。

《汉书·高帝纪上》,高祖在汉二年二月癸未,令民除秦社稷,立汉社稷。

颁令:举民年五十以上,有修行,能帅众为善,置以为三老,乡一人。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,与县令、丞、尉以事相教,复勿徭戍。以十月赐酒肉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