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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187章】 面面相觑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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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春福是个谨慎的人。经过各方面、各渠道的了解,新疆兵力不多,最能打的当属范山河的部队,但由于杨增新扣发奖金(由于范部和国防军关系良好,其实是杨增新生怕控制不住)并不会与自己为敌。其余驻新人马,由于拖欠军饷,对杨也早有怨气,大军入新,交战不是不可能,但战况必然不会太激烈。想想自己再不济,凭手下骑1师近万虎狼之师,拿下新疆还是小菜一碟。何况还有驻甘肃的夏海强协助,李春福更是信心十足,他要做的,就是漂漂亮亮地拿下新疆,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。

再问邓宝珊得知,新疆地域虽大,但中心城市并不多,有全省战略意义的城市只有三座。第一是哈密,哈密是进疆门户,握有哈密,就掌握了全新疆的钥匙,进可攻,退可守;第二是迪化,此城是新疆的政治、文化中心,具有全局意义;第三是伊犁,伊犁地处新疆边陲,对于边疆巩固有重要意义,由于俄国在东北吃亏,难保他们不会在新疆生事,只要伊犁不失,边疆还是稳如泰山。由此,李春福制定的计划是,迅速出兵占领哈密并留兵护卫,然后入迪化城,一鼓作气拿下杨增新,等局面稍事安定,伊犁传檄可下……

中、俄第三阶段的谈判依然在不紧不慢地进行着,经过多次讨价还价,各种难过的坎一一被克服。每当谈判处在近乎崩溃的边缘,各方就联合努力(列强向中、俄两家都施加了足够的压力),每当达成共识,各方就积极推进,因此虽然每每剑拔弩张,但真正破裂的机会却没有。理由很简单,破裂所造成的后果是谁也承受不起的。俄国不能冒失去英法财政援助的风险,北疆也无力再进行大规模的战事。

中方一个首要要求是俄国撤退中东路驻军,这个要求可谓合情合理,俄国在中东路驻军并没有法理依据,日俄战争结束时签署的《朴次茅斯条约》中虽然规定了护路队字样,但这一条款并没有得到中国方面的认可,甚至也违背了《旅大租地条约》中俄国不得侵犯中国主权的规定。《朴资茅斯条约》签订时,清政府正处以风雨飘摇的危机前沿,无力也无法提出抗议。但目前的态势大大不同于清末,国防军在战场上的胜利,有力地保障了中国的权利主张。

俄国代表很狡猾,他不愿从法理上辩驳(本来就没有依据,如何辩驳?),而是反复强调,中东铁路之于俄国的重要性,以及三十里界址需要治安维护为由,要求继续驻军,并要得到中国的法理授权。企图将战场上所不能得到的东西,在谈判桌上再度夺回来。

对于这样无礼的要求,唐绍仪严词予以了拒绝,并表示绝不认可俄方提议。俄国代表见一计不成,又生一计,说“日、俄双方都在铁路沿线驻有护路队,既然中国主张为非法权利,应日、俄两家一体撤退而不能只要求俄国撤退”,声称“倘若日方愿意撤退,俄国也将无条件撤退”。这个提议看起来冠冕堂皇,实际上却包含了歹毒的用意,希望能将日本也拉进来,建立攻守同盟来破坏中方的主张。

调解时候,日方代表也在场,一听此言立即就表示了抗议。就日本的立场而言,是希望俄国撤退而保留本国驻军,为他一家独霸东北创造条件。唐绍仪深知其中厉害,知道利用这样一个机会迫使日、俄两家同时撤退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,硬要坚持,只能是破坏谈判而这更中俄国的下怀。

陆征祥不愧是职业外交官,轻轻一句:“此建议与本次谈判无关,待中俄达成协议后,将来我方可与日本方面再次谈判,谈判情况如何,是中日两国之间的外交事务,将由双方协商解决。”

“那我国在中东铁路沿线的治安如何保障?”俄国代表黔驴技穷,只能一再拿出这个问题抵挡。

克服这个问题需要高度的政治智慧,好在临走前,秦时竹给了唐绍仪锦囊妙计:“由我方派出铁路巡警,接替护路队维持治安。”

一听这个建议,俄国代表把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:“铁路沿线,俄国侨民、商铺甚多,中国警察不通言语,如何能有效保护治安?”

“这个就不必担心了,我们可以聘用贵国警官作为此巡警队的顾问。”唐绍仪拿出了早已准备好的计划书,“我方准备在中东铁路附近一共设立48支巡逻分队,全部由警察组成,视路段情况、人口密度和地理情况,每支巡逻队从50到200人不等。我方提议,可以每50人聘请贵国警官一名,翻译一名,作为协调手段。一方面可以解决言语不通、风俗不熟的情况,另一方面顾问也能对巡警队加以有效训练。我们允诺,所有被聘请的贵国警官的薪水将由我方支付。”

俄国代表眼珠子一转,这是个好主意,既能避免和中国人顶牛,又能通过顾问权利保持对巡警队的实际影响,说白了,还可以牢牢掌控住中东铁路,但他没有急于答应,只是说:“关于这个新提议,我本人无法立即答复,需要请示外交部……”

中、俄谈判再度休息,但此次休息却预示着距离解决问题的方案又近了一步。

等到“战时内阁”成立,赵秉钧便辞去了总理职务,到天津做直隶都督(此时“病”也好了)以避避风头,冯国璋则从地方大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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