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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节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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连绵不绝的东风迎面出来,新鲜泥土气息中掺杂着浓烈的血腥。

万物复苏的集结,却有无数人倒下,鲜血彷佛水墨一般在大地上晕染开。

李跃落后石闵半个马身。

贼军不管北面,也不管西面,一心向东面杀去。

但似乎遭到了顽强抵抗。

一轮又一轮,声势如雷,却不得寸进。

无数长矛互相攒刺,犹如交错的犬牙,疯狂撕咬着血肉。

北面的羌骑终究还是快一些,从东北面绕到西北面,忽远忽近,忽快忽慢,仿佛一条巨蛇围绕着猎物拖动身体,而高力禁卫则是一头伤痕累累的巨熊。

羌骑于马背上驰射之,不断袭扰贼军矛阵。

巨熊艰难转动身躯,却终究被灵活的羌骑抓到机会,射翻百余矛手,贼军阵列露出一个破绽,从西北角猛然杀入,狠狠刺入贼军大阵之中。

霎时间,嘶喊声山呼海啸,高力禁卫的长矛犹如麦子般一片片倒下。

血光似要冲天而起,声势骇人。

“羌人之悍勇,竟至如斯也!”李跃赞叹道。

出手的时机、角度,都把握的非常精妙,堪称骑兵作战的典范。

能走到这个战场上来的,无疑都是北国的雄杰!

“不过尔尔,今日便让他们看看谁才是天下英雄!”石闵傲然道。

说话之间,贼军的长矛已经近在眼前。

有羌人的示范,李跃原本以为石闵也会盘旋、绕后,然后等敌军露出破绽,但石闵不屑为之,长戟一挥,身边十几名亲卫甲骑向前狂奔,就这么直直的撞向贼军长矛……

吁——

战马发出痛苦的长嘶,身体已然被十几支长矛洞穿,黑红色的内脏从破口中流出……

尽管骑兵穿着铁甲,但一身盔甲加上战马的速度,没被长矛刺死,也被撞成了一滩肉泥。

李跃脸上一热,挥手去擦,却发现是一块碎肉。

骑兵、战马的尸体都挂在长矛上。

有些人一时未死,抬眼望着头顶一尘不染的天穹,眼神中隐有一丝悲凉。

而此时石闵猛然提速,趁着面前的长矛被尸体牵绊住,手中两柄长兵刺了过去,洞穿两人,但朱龙马去势不竭,嘶鸣一声,继续向前。

敌军矛阵被生生撞出一个缺口。

李跃忽然明白为何每打一仗,他身边的士卒总是伤亡惨重。

秉性

夫骑者,能离能合,能散能集,百里为期,千里而赴,出入无间,故曰离合之兵也。

石闵将骑兵这样用,有些出乎李跃预料。

作为冲锋陷阵的猛将,他是合格的,但作为一军统帅,却比北边指挥羌骑之人差了不少。

这些骑兵视死如归,对他忠心耿耿,在李跃看来,每死一人都是巨大的损失。

世间最难得之物,便是人心。

再者,不是骑上马就能被称为精骑的,十几人的伤亡,已经很大了……

石闵一马当先,虎入羊群,长戟、双刃矛肆意挥动,带起周边层层血浪。

眨眼之间,七八名贼军倒在地上。

李跃没时间为死去的那几名勇士默哀,带着部众冲了上去。

黑云骑兵远则用弩,近则用矛,很快就在贼军大阵中犁出一条血路。

按道理,骑兵冲入步阵,步卒就应该逃窜,但高力禁卫显然不能以常理视之。

即便被突破,也提着刀盾前来围杀,被骑兵撞飞,依旧乐此不疲。

不过黑云骁骑也非等闲之辈,他们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起来的,两年来跟随李跃几乎无月不战,无日不杀。

与敌人厮杀,与野兽搏斗……

残酷的生存环境磨砺了他们的身体、精神和意志。

此时面对刀山矛海,依旧习以为常,跟着李跃向前冲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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