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(3 / 11)
“我没有立场。公诉罪名,也要有人检举,检举要看证据。邵议员,物证不足,用人证来补充。你能不能找一个证人?”
“要怎样的证人?”
“当然是能证明他们行贿的人。譬如另外受了贿的议员。”
“既然受了贿,怎么肯出面作证?”
“那就没法子了。”检察长双手一摊,满脸无奈的神情。
“我就不相信,司法的力量,不能纠正这么严重的缺点。”
“司法不是万能的。”检察长又说,“其实,倒是国会议员应该自己检讨,如果不受财,国家岂不是就不会受到损失了吗?”
邵瑞彭默然,想想也不错,其实第一被告是受贿人,行贿人应该是第二被告。放过第一被告,告第二被告,岂非本末倒置。
就这时候,法警进来请检察长去听电话。这一听了回来,态度就不同了。
“邵议员,你把案子撤回去!”
是命令式的语气,邵瑞彭大感不悦,冷冷地问:“不撤呢?”
“不撤就宣布不受理。”
检察长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,是由于接了一个电话而来的。司法总长程克叫人告诉他,邵瑞彭是勒索,他曾向甘石桥俱乐部表示,至少要送他两万元,否则他将以支票影本为证据,提出控诉。甘石桥俱乐部一查,支票已经兑现。换句话说:邵瑞彭是纳了贿以后,又控告行贿的人。这种做法太无耻,连江湖黑道中人都不如。因此,关照检察长,对邵瑞彭不必客气。
当然,这是片面之词,是否可信,犹成疑问。不过检察长既有命令,自亦无须顾忌,因而态度大改,使得邵瑞彭大为光火。
“我不撤回,你宣布驳回好了!”他决定骂一顿出口气,“你什么东西,直系御用的走狗!”
检察长勃然变色,指着邵瑞彭说:“你太不自爱了!我非扣押你不可!”
“你凭什么?”
“你藐视法庭,是现行犯,我就有权采取法律行动。”检察长向门外喊道,“法警呢?”
法警应声进门,一个手里还持着所谓“戒具”,邵瑞彭如果拒捕,便不客气要上手铐。
哪知他胸有成竹,不慌不忙地说:“我提醒你,此时此地,不是法庭。你刚才关照书记官,私人谈话,不做笔录。现在还是退庭休息的时候,我并不构成如你所诬控的‘藐视法庭’罪。不错,我骂过你,你是‘直系御用的走狗’,这算是公然诽谤,或者公然侮辱,请你提出控告。我再说一句,请你去告!王八蛋,你去告!我接着你的!”说完,扬长而出。
检察长目瞪口呆,法警自然懂法律常识,没有法官下令,去拦阻这个议员,便是妨害自由,所以也只好眼睁睁地目送他离去。
邵瑞彭官司没有打成,总算出了胸头一口恶气,所以昂首掉臂而行,神气得很。走到门口,遇见一个姓钱的熟人,也是地方检察厅的法官之一,劈面相逢,两人都站住了脚。
“邵议员,你来有何贵干?”
“噢,老钱,”邵瑞彭歉意地说,“对不起,我把你们的检察长骂了。”
“这,”钱法官说,“你骂了我们的检察长,跟我道歉干什么?这且不说,要问问你,为什么骂他?”
“我来告状,他不准也还罢了,态度恶劣。”接着,他将经过情形为钱法官说了一遍,到得意之处,忍不住哈哈大笑。
“人必自侮,而后人侮之。”钱法官低声说道,“我们检察长,已听上司的话,完全不记得自己的立场,宜乎受辱。”
邵瑞彭心想,民意代表亦有一个“顶头上司”:袁大头。
“事情是过去了,不过耳目不能不遮。”高凌霨说,“这一次反对派最大的借口是,先修宪,有了宪法,再产生总统。现在大总统是有了,缺少一部宪法,面子上似乎不好看。莲伯兄,你看,有什么补救的办法?”
吴景濂想了一下,喜滋滋地说:“不要紧!我亲自去送大总统当选证书,将一部三读通过的宪法带了去。这样,总可以交代了吧?”
“行吗?”高凌霨大惑不解,“大总统已定十月十日就职,怎么来得及?”
“包你来得及,不过要增加‘出席费’。我在三天之内,就把宪法‘炮制’出来。”
议员出席费每人每天一百元,以出席五百五十人计算,不过五万五千元,三天一共十六万五千,问题不大。
“好!咱们一言为定,我拨特别预算十七万,你把宪法‘炮制’。”
于是吴景濂复回议院,找秘书长郑林皋来商量,决定开两天会——初读已经进行过了,只开二读会跟三读会,预计出席四百人,浮报一百多,“凑足”了法定人数,出席费大概要发八万元,多下的九万元分配给各社团的负责人,作为快马加鞭“炮制”宪法的酬劳。
连夜发通知,十月六日上午十点半开会,只是读了一遍,主席问说:“有无异议?”
“通过、通过!”大选派鼓掌叫嚣,遮没了反对派的声浪,接着一哄而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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