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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4 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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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活在世上,是为了什么?

无知无觉呱呱落地,长大,成家、生子、养家、老去,最后,或无憾、或含着怨念死去。

挺没意思的,和植物、动物唯一的区别,就是他们的事儿太多了。

亲情、友情、爱情、权利、金钱……他们和动物相比,都多了无穷无尽的欲望,更别提植物了。

所以,说实话,金临挺讨厌人类的,他把大本营,建立在原始森林的最深处,那里高耸入云的史前巨木比比皆是,繁茂的各色植物覆盖了所能看到的任何区域,是他的天堂。

他还规定,巫族的人禁止和外界人类来往。

道不同不相为谋,那个人喜欢,不代表自己也必须喜欢。

对他来说,生命的意义就是那个人,而他的所有欲望,也仅针对那个人,虽然那人早已离他远去,但没关系,他的生命很长,长到他终有一天,能把那个人再找回来。

不过最近,倒是得到了些进展,金临很高兴,他心情好的时候,就爱睡觉,而且睡起来没有时间,不过…罢了,睡就睡吧,这么漫长的时间,若不是靠深眠,他真没勇气能这么一直过下去。

……

这边,玄夜等人日夜兼程,终于在半个月后,到达了三国交界的那个村子。

这个村子说好听了是三国交界,难听点就是三不管地带,具体到底属于哪国国境,似乎到现在也没有定论,不过村子的村长是色目人,这才能看到色目广发的告示,做出答复。

一行人到目的地后,直接打听到村长的住所,寻了过去,一路上,玄夜仔细观察,虽然路上行人不多,但真是各色人种皆有,他们似乎也完全没有意识到彼此人种不同,相处极其融洽。

在巫国游历过的阿尔曼道:“这里完全没有种族的概念,村长也是村民们自发选举出来的……”他像是有好些地方都无法形容,最后他说:“总之,这个地方的奇特之处一言难尽。”

翡翠白了阿尔曼一眼:“你要说就说,说一半留一半啥意思?”

阿尔曼立马低头认错:“我…好吧好吧,给你们举个例子,投票,投票知道么,就我刚才说的选举村长的方式,是各家各户派出一人,同时有投票的权利和被选举的权利,大家会采取不记名的方式把想选的人写在纸上,然后当众念票,得票数最高的人获选。”

翡翠:“这有什么稀奇,小孩子过家家都这么玩儿。”

翡翠不懂,身为掌权者的玄夜等人自然知晓,这种人人都可以发表意见并且选择上位者的制度,和他们的执政手段完全相悖,简直闻所未闻。

一路边走边说,很快就到了村长的家,当见到村长的那一刻,大家都被他的穿着惊住了。

只见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,身着短衣短裤,盘腿坐在床上,他的衣着,和二傻曾经穿的几乎一模一样。

同样的宽低圆领,不同的是,二傻的是长袖,而他的是短袖。

村长见众人进来,稍一思索,就知道了他们的来历,他起身过来迎接:“各位贵客远道而来,快请坐。”

因村长的木屋较大,玄夜一行人在其中也不显得逼仄,于是大家行礼后各自落座,翡翠最先忍不住的问道:“村长,您这身衣服,是哪里来的?为何与我们平常所见的款式大不相同。”

“这个么?”村长貌似比翡翠还要惊讶:“这身家居服有什么奇怪的么?我们这里的人都这么穿啊。”

“真的?”玄夜激动的拿出二傻之前穿过的鞋:“那这双鞋,也是你们常用之物?”

村长拿过那双鞋,仔细端详后确认:“之前你们只是画像,我就一眼认出来了,现在看过实物,我更能肯定了,这种鞋我虽见过,但是并不多,是巫族最核心的人过来,偶尔拿来跟我们置换的。”

玄夜追问:“最核心的人指的是什么意思,还有他们一般什么时候过来?”

村长:“贵客们应该都知道,我们这些紧邻原始森林的村落,说白了,都是各国的流民,我们的先祖在几十或上百年前流落到此,生根发芽,这里生存环境险恶,村子之所以能繁荣发展,全靠这片森林和巫族人的帮衬,所以,我们也自称为巫国属民,但说白了,巫国压根没有承认,我所说的核心人物,就是指生活在原始森林里的,真正的巫族人。”

翡翠奇怪了:“怎么村长你一会儿巫族,一会儿巫国的,到底是族还是国?”

村子莞尔:“小友莫怪啊,是老朽没说清楚,巫族,其实是一个族群,他们的人数并不多,常年都在森林里生活,而所谓巫国,则是这些周边属地自封的。我们的先祖,大多数人并没有正式的身份,他们颠沛流离来到此地,自觉没有受到属国的照顾,反而受了巫族很多恩惠,再加上这些地区无人监管,于是渐渐地,大家就以巫国人自称了。”

这番话一出,在座众人都恍然大悟。

说实话,对于巫族或者说是巫国的详情,目前在场的三国上位者,还真没那么了解。玄夜是忙于打仗及战后修复,阿尔曼和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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