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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七十七章 不为人理解的坚持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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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吴良说要收版权费,不止是那群县城电视台的记者很吃惊,就连旁边的宾客们都有点儿搞不明白。

“不会吧,这么大个明星还这么抠门,拍个电视都要收版权费?”吴良听到有人在小声嘀咕。

虽然立刻就有人帮她做了反驳:“人家那是行情,你个外行懂个屁!”

但吴良还是觉得心里涌出一股无奈。

这是钱的事儿吗?

还真当他跟以前一样,穷得连性格打榜都要收钱呢?

这其实是一个原则问题。

什么原则呢?就是吴良之前说过的,劳有所得。

像他这首歌,属于首发,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发布过,它的价值,还没有得到任何具体的体现。

举个例子,如果把这首歌拿去打榜,按照吴良现在的身份地位,音乐网站得给他版权费吧?

什么是价值的体现,这就是价值的体现。

虽然这点儿钱可能不多,也许就一千、两千块,但无论如何,最起码音乐网站是付了费的。

同样的道理,他如果把这首歌拿去出张cd,哪怕卖不了大价钱,但好歹也能卖个三瓜两枣吧?

也就是说,这首歌起码为他赚了钱。

但如果让电视台免费拍摄他唱歌时的现场画面呢?

这段视频在电视上播放过后,肯定会被其他的媒体或者电视台引用,以现在这些电视台的版权意识,他们估计也不会去找对方讨要视频引用的版权费。

同样,如果他们不付给吴良版权费,也就是说,这首歌基本上是属于免费向观众播放,除了电视台的广告费,没有任何人能够从中获益。

那岂不就意味着吴良写出这首歌,却不能从中赚到一分钱?

如果是这样,以后还有谁愿意写歌呢?

想想看,当年发明雨刮器那位倒霉的工人,全世界的汽车制造商都从他的发明当中获得了利益,偏偏他这个发明者,却一分钱的好处都收不到,这位雨刮器的发明者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?

说不定他原本还有机会发明风刮器、雷刮器,但就是因为没有利益驱使,所以他放弃了继续发明的动力,安安静静的作为一个普通工人一直到死。

于是世界上失去了一位有可能成为伟大的发明家,却多了一群贪得无厌的汽车商人。

这就是当“劳有所得”的原则遭到破坏后的效果。

吴良所做的,其实也不过是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而已。

但可惜的是,这个道理,大多数的普通人都不懂,在他们看来,吴良都已经是名气这么大的明星了,居然还为了区区几个版权费的小钱,跟电视台的人斗气,这可真是抠到钱眼儿里去了。

于是不免的,周围就多了一些鄙夷的目光。

就在这时候,新郎潘佳俊跟新娘傅欣彤也听到了外面的动静,一起走了过来。

“怎么回事?”潘佳俊老远就看见门口又围了一堆人,连忙招呼道。

吴良转过身来,对他说道:“是你们县城电视台的人,说要来拍结婚现场。”

“电视台?”潘佳俊楞了一下,疑惑的问到:“我没有邀请电视台的人啊。”

那几个记者面色一阵尴尬,还是那个口齿伶俐的主持人站出来说道:“这位先生您好,我们是蔺新县电视台的,听说吴良先生今天来参加你们的婚礼,还要为你们献歌一首,所以我们专程赶来拍摄,您放心,等视频拍出来之后,我们会专门刻录一盘磁带给您,就当是我们电视台送给您婚礼的纪念礼物。”

他害怕潘佳俊不让电视台进行拍摄,于是试图用这种方法来“贿赂”他,把婚礼现场拍摄的画面当做礼物送给他拿来做纪念。

不得不说,他的诱惑还是挺有效果的,潘佳俊原本面色有些不悦,但听到说可以留一盘磁带做纪念之后,整个脸色就缓和了不少。

但他还是看了看吴良,怕吴良不肯同意,于是试探着问到:“主播,你觉得怎么样……”

吴良撇撇嘴,平静的说道:“无所谓,只要他们肯付版权费,而且你同意让他们拍,那就让他们随便拍好了。”

“版权费,什么版权费?”跟潘佳俊一起走出来的傅欣彤好奇的问道。

“我的歌呀。”吴良头痛的揉了揉额头,回答道:“这首歌可是新歌发布,如果他们要放到电视台去播放的话,就算是商业用途了,总不能让我白唱给他们听吧?”

其实很多影视作品或者歌曲后面,都有“禁止作为商业用途”的标识,一般人从来不会去关注它,大家都只当这是一句空话,说了等于白说。

但实际上,这句话却是所有版权拥有者维权的重要依据,如果有人忽略了这句话,把这些版权作品用作商业用途而又不付给版权拥有者费用的话,那只要版权拥有者去告他们,基本上是一告一个准儿。

特别是电视台这种公众机构,在明显侵犯版权的情况下,更是容易成为众矢之的。

县城电视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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