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九章(6 / 8)
这年民国十年,照中国人的习惯,溥仪十六岁,到了“大婚”的年龄了。
立后是件大事。同、光两朝,都为了立后发生意见,影响到大局,所以王公大臣对这件大事,无不表示关切,力主慎重。当然最关心的是宫中的太妃,都希望能像慈禧太后那样,通过皇后来控制皇帝。
由于庄和太妃去世,只剩下三位太妃。其中荣惠太妃没有什么意见,所以对皇后人选争执得最厉害的是敬懿太妃和端康太妃。
敬懿太妃是同治的瑜妃,由于慈禧太后的遗诏,以溥仪继承穆宗,兼祧德宗,所以敬懿太妃认为“立后”应该由她做主。
但是原为光绪瑾妃的端康太妃,却毫不买账。主要的是袁世凯曾经干涉过小朝廷的“内政”,指定端康为四妃之首,主持宫中一切事务。这情形就像“太上皇帝”指定某妃摄领“中宫”一样,理直气壮。敬懿虽很能干,八国联军进北京时,紫禁城由日本兵看守。她跟庆王奕劻内外相维,宫中居然匕鬯不惊,供应无缺,颇为慈禧太后所嘉许。无奈彼一时也,此一时也,大权既早为瑾妃所得,亦只得委屈。好不容易遇着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机会,自然不肯放松,非争到不可。
一个名正言顺,一个理直气壮,彼此相持不下,将载沣夹在中间,左右为难,苦不堪言。最后只好采取折中的办法,由溥仪自己挑选。
本来立后的程序,开始亦只是在秀女中物色,同、光两朝皆由太后主持,初选与复选,中意的留下,淘汰的便将载有旗分、父兄姓名职衔、本人年岁的“绿头签”抽出,名为“撂牌子”,一撂再撂,到后来,剩下四个人时,才由皇帝亲自选定,将一柄如意递了过去,便是皇后;选为妃子的,便赏一个荷包。
到了小朝廷,选秀女的制度,早就不存在了。立后亦未便将人家的闺女排成一排,当面挑选。变通办法是拿照片来挑。
照片一共四张,都是全身,所以脸很小,不容易分辨妍媸,溥仪亦不觉得这件事是如何的重要,随随便便挑了一张,在照片背后,用铅笔画上一个圈。
这个姑娘才十三岁,姓额尔德特氏,名叫文绣,又名惠心,是敬懿太妃所中意的。于是端康太妃表示反对,说文绣家境贫寒,长得也不体面,不如她看中的那个姑娘,既富且美,硬叫王公大臣劝溥仪重选。
端康所属意的是满洲的正白旗郭布罗氏荣源的女儿,名叫婉容,字慕鸿,跟溥仪同岁,长得确是很美,而且是一张富态的圆脸,很像个皇后的样子。
溥仪可有可无重新圈选了一次。这一来敬懿自然要出面相争了,但却争不过端康。主要的原因是,荣源是宗室毓朗的女婿,而毓朗与“涛贝勒”的关系很深,一起当过“军咨府大臣”。加以荣源有钱,太监得了他的好处,都劝敬懿不必再争。最后终于取得了妥协,由荣惠太妃出面调停。
“既然皇上圈过文绣,她也就不能再嫁别人了,选为妃子吧。”
这已是“宣统十四年”——民国十一年春天的话了。议婚一事,前后经过一年之久,及至定局,紧接着就是筹备“大婚”。
在同、光两朝,这是内务府与太监发财的机会。当时筹措婚费,搜括到各省,督抚私人皆有进献。如今连民国财政部应发的优待岁费,尚且积欠,婚费只得另筹财源,内务府大臣与北府几次商议,限定在三十六万元以内开支。
除了张作霖代为卖地的二十万元现款以外,还差十六万元,只有用两个办法筹措,一个是由内务府分函遗老报效;一个是找古玩字画、金银瓷器去变卖,或者抵押。
为了变现方便,这一回是以出售金器为主。有一座一人高的金塔,是明朝嘉靖年间所打造,七级浮屠,玲珑剔透,精美无比,但照金子的重量计算,一千二百两重,金价每两三十五元,卖了四万二千元正。
这件事让庄士敦知道了,决定“进谏”。这天清晨拿了一张报,指着一段新闻说:“请皇上看,东城拿住一个小偷,他原来是‘镇国公’。宜武门外棉花七条破获一处娼寮,其中有两个妓女,出身王府。”
听了这些话,溥仪心里很不是味儿,正不知道该怎么说,才能把旗下贵族的面子找回来,庄士敦却又开口了。
“臣住的地安门大街,这三年又开了好几家古玩铺,还有票庄、当铺。投资的东家,不是内务府的人,就是太监。”
“他们哪里来的钱?”溥仪直觉地说,“这得彻查!”
“皇上问得是,他们哪里来的钱?不过彻查恐怕不会有结果。”庄士敦又说,“只有皇上自己了解他们的作弊方法,亲自监督,才会有用。不过还没有到时候,‘谋定后动’。皇上现在得研究他们怎样作弊。”
“你倒告诉我听听,他们怎样作弊?”
“譬如说,内务府拿出去的金器,都是有来历可考的。在欧洲,这应该当作名贵的艺术品,送到拍卖场,由有名的经纪人主持拍卖,归出价最高的人承购,可以卖到很好的价钱。现在内务府只算金子的重量,像一座金塔,重一千二百两,只卖四万多元,只有傻子才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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